編號:ZSZCY[2019]10043號
各資產評估公司 :
根據有關規(guī)定,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資產”)擬公開選聘評估中介機構,對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擬出租房屋建筑物涉及的租金市場價值進行資產評估,現(xiàn)就該相關事項邀請貴公司參加競聘,敬請貴公司參加。項目有關情況如下:
一、擬進行資產評估項目基本情況
1.評估對象:湖州市仁皇柏翠莊1幢2樓租金
2.評估目的:為擬出租房屋建筑物涉及的租金提供價值參考
3.項目基本情況:湖州市仁皇柏翠莊1幢為商業(yè)用房,該建筑物地上3層、地下1層,評估對象為第二層,第二層建筑面積為974.72平方米,本次評估需根據國資相關規(guī)定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及評估說明。
4.資產評估項目預算:1萬元。
5.中標機構選擇:距滿足投標資格的入圍機構的平均價最接近的投標人中標。若中標候選人出現(xiàn)報價相同情形,則以百強排名先后順序確定最終候選人。
二、工作要求
1.時間要求(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日期):2019年11月20日
2.報告類型:資產評估報告(符合國資要求)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范實施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特定資格條件:
2.1: 進入浙江省國資委關于公布2018年委托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庫名單;
2.2:項目整體負責人與項目現(xiàn)場負責人為本評估報告中的簽字資產評估師,應具有不少于5年評估經驗(以初次注冊時間為準);
2.3:本項目應安排不少于2名資產評估專業(yè)人員參與現(xiàn)場評估工作;
2.4:評估機構及分支機構在近三年未受到證券監(jiān)管機構、財政監(jiān)管部門相關處罰及未受到采取行政監(jiān)管措施;
四、報送材料時間及地點
請貴公司于 2019年10月31日12時之前將競聘書一式叁份以密封函件形式送達杭州市上城區(qū)西湖大道193號定安名都B座301室。
五、報送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評估機構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復印件(必須年檢合格,在有效期內);
2.資產評估作業(yè)周期、程序、方法介紹;
3.提供項目的收費依據及報價(報價包含差旅費,報價金額需同時以漢字大寫及阿拉伯數字小寫表示,并注明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
4.資產評估工作計劃表(附件);
5.其他優(yōu)惠條款及服務事項說明。
6.保密條款
六、本邀請函專用于浙商資產公開選聘評估機構之用,本公司對邀請函享有解釋權。評估機構一經領取本邀請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并保證對邀請項目中所涉及浙商資產的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除經浙商資產書面同意外,評估機構不得為其他目的而復制、傳播及使用本邀請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關于產權持有單位狀況、委估資產狀況、委托人債權情況等方面的內容。
附件:工作計劃表
委托方項目聯(lián)系人:樓澤 15158130847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